学生在校要缴三次学费。只有学费缴清,并且最终成绩
及格才能毕业并发毕业证。现在要达到以下目的:
1、表A中的“最终成绩”和“可否毕业”二列数据以“学号”为准复制到表B中对应的“最终成绩”和“可否毕业”二列中,‘不及格’和‘不予毕业’还是以红色显示。
2、“实缴学费”数据由“大一缴费”加“大二缴费”加“大三缴费”获得,“欠缴学费”数据由“应缴学费”减“大一缴费”加“大二缴费”加“大三缴费”获得。
3、如果“实缴学费”数据等于或者大于“应缴学费”,则“缴费状况”中显示‘缴清学费’ ,如果“实缴学费”数据小于“应缴学费”,则“缴费状况”中显示‘欠缴学费’ 。
4、如果“缴费状况”中显示‘缴清学费’ ,并且“最终成绩”中显示‘准予毕业’ ,则“可否发毕业证”中显示‘准予发证’ 。如果“缴费状况”中显示‘欠缴学费’ ,即使“最终成绩”中显示‘准予毕业’ ,在“可否发毕业证”中也只能显示‘不予发证’ 。如果“缴费状况”中显示‘缴清学费’ ,但“最终成绩”中显示‘不予毕业’ ,在“可否发毕业证”中也只能显示‘不予发证’ 。
5、‘欠缴学费’ 、‘不予发证’ 数据用黄色显示 。
6、“学号”列和“姓名”列最后一行显示记录数,缴费各列下显示合计值。(如果这一条不好实现,可暂不考虑)
7、要达到的效果参见表C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