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在学校考试,各门科目不及格可以多次补考,只要有一次补考等于或大于60分,“最终成绩”就为‘成绩合格’, 每次补考都小于60分,
“最终成绩”就为‘成绩不合格’ ,相同的“学号”只要有一门成绩在
“最终成绩”中显示‘成绩不合格’ ,那么在“是否毕业” 中就标注为‘不予毕业’ ,
相同的“学号”只
标注一次‘不予毕业’ ,
相同的“学号”只要所有成绩在 “最终成绩”中显示‘成绩合格’ ,
那么在“是否毕业” 中就标注为‘准予毕业’ , 相同的“学号”只 标注一次‘准予毕业’ 。低于60分的数字全部显示为红色,
‘成绩不合格’ ,
‘不予毕业’ 都显示为红色。表A中已经录入了成绩,如何显示为表B的效果,
表B 中低于60分的数字要全部显示为红色, ‘成绩不合格’ , ‘不予毕业’ 也都要显示为红色。(由于学院课程科目有上百个,所以只能用一个“科目”列来记录所有的科目)。